某国有资金投资办公楼建设项目,业主委托某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并采用公开招某国有资金投资办公楼建设项目,业主委托某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并采用公开招

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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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有资金投资办公楼建设项目,业主委托某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并采用公开招

(1)【◆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某国有资金投资办公楼建设项目,业主委托某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招标代理人确定的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投标有效期自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为30天。事件2:为了加大竞争,以减少可能的围标而导致竞争不足,招标人(业主)要求招标代理人对已根据计价规范、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或市场造价信息等资料编制好的招标控制价再下浮10%,并仅公布了招标控制价总价。事件3:招标人(业主)要求招标代理人在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时不得有针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调价条款,以便减少未来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控制工程造价。事件4:应潜在投标人的请求,招标人组织最具竞争力的一个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在现场口头解答了该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事件5:评标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问题】

【◆参考答案◆】:1.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投标有效期自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0.5分)理由:投标有效期应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5分)(2)不妥之处: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为30天。(0.5分)理由:确定投标有效期应考虑评标所需时间、确定中标人所需时间和签订合同所需时间,一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90天。(1.5分)2.事件2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招标人要求招标控制价下浮10%。(0.5分)理由: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规定,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1.5分)(2)不妥之处:仅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0.5分)理由:招标人在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1.5分)3.事件3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不妥之处:招标人要求合同条款中不得有针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调价条款。(0.5分)理由: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规定,合同条款应约定在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3.5分)4.事件4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招标人组织最具竞争力的一个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0.5分)理由: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1.5分)(2)不妥之处:招标人在现场口头解答了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0.5分)理由: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或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5分)5.针对事件5,评标委员会的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4分)

(2)【◆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某国有资金投资办公楼建设项目,业主委托某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招标代理人确定的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投标有效期自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为30天。事件2:为了加大竞争,以减少可能的围标而导致竞争不足,招标人(业主)要求招标代理人对已根据计价规范、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或市场造价信息等资料编制好的招标控制价再下浮10%,并仅公布了招标控制价总价。事件3:招标人(业主)要求招标代理人在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时不得有针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调价条款,以便减少未来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控制工程造价。事件4:应潜在投标人的请求,招标人组织最具竞争力的一个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在现场口头解答了该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事件5:评标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问题】

【◆参考答案◆】:1.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投标有效期自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0.5分)理由:投标有效期应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5分)(2)不妥之处: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为30天。(0.5分)理由:确定投标有效期应考虑评标所需时间、确定中标人所需时间和签订合同所需时间,一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90天。(1.5分)2.事件2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招标人要求招标控制价下浮10%。(0.5分)理由: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规定,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1.5分)(2)不妥之处:仅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0.5分)理由:招标人在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1.5分)3.事件3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不妥之处:招标人要求合同条款中不得有针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调价条款。(0.5分)理由: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规定,合同条款应约定在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3.5分)4.事件4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招标人组织最具竞争力的一个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0.5分)理由: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1.5分)(2)不妥之处:招标人在现场口头解答了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0.5分)理由: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或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5分)5.针对事件5,评标委员会的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4分)

(3)【◆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背景:

【◆参考答案◆】:1.计算各投标方案的利润。(1)投高标材料不涨价时的利润:1500×10%=150万元(2)投高标材料涨价时的利润:150-1500×60%×3%=123万元(3)投中标材料不涨价时的利润=1500×7%=105万元(4)投中标材料涨价时的利润:105-1500×60%×3%=78万元(5)投低标材料不涨价时的利润:1500×4%=60万元(6)投低标材料涨价时的利润:60-1500×60%×3%=33万元[注:亦可先计算因材料涨价而增加的成本题度(1500×60%×3%=27万元),再分别从高、中、低三个报价方案的预期利润中扣除。]将以上计算结果列于表。3.一计算图中各机会点的期望值(将计算结果标在各机会点上方)点⑤:150×0.6+123×0.4=139.2万元点②:139.2×0.3-5×0.7=38.26万元点⑥:105×0.6+78×0.4=94.2万元点③:94.2×0.6-5×0.4=54.52万元点⑦:60×0.6+33×0.4=49.2万元点④:49.2×0.9-5×0.1=43.78万元4.决策。因为点③的期望利润最大,故应投中标。相应的报价为1500×(1+7%)=1605万元解题思路:分析要点:本案例虽然仍是考核决策树方法的运用,但与案例五的前提条件和要求不同。本案例要求在熟练掌握决策树绘制的前提下,能正确计算得出类似与表中的各项数据(解题时亦可不列表)。由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故材料涨价将导致报价中的利润减少,且各方案利润减少额度和发生概率相同,从而使承包后的效果有好(材料不涨价)和差(材料涨价)两种。在解题中还需注意以下问题:一是题目中给定条件是"承包商经研究决定参与某工程投标",故不考虑"不投标"方案,否则画蛇添足。二是估价与报价的区别。报价属决策,一般是在保本(估算成本)的基础上加上适当的利润。三是期望利润与实际报价中利润的区别。期望利润是综合考虑各投标方案中标概率和不中标概率所可能实现的利润,其数值大小是决策的依据,但其并不是决策方案实际报价中的利润。因此,决策方案报价应以估算成本加上相应投标方案的计算利润,而不是估算成本加期望利润。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材料涨价幅度有多种可能性,各种可能性的发生概率不尽相同,本题是从解题的角度加以简化了,可以理解为平均涨价幅度和平均发生概率(不是算术平均值,而是从期望值考虑的平均值)。作为造价工程师,应具有将实践中复杂问题加以抽象和简化的能力。

(4)【◆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某市政府投资的一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l: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l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l人组成。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问题】

【◆参考答案◆】: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0.5分)(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0.5分)(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0.5分)(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0.5分)(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0.5分)(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0.5分)(7)其他的相关资料。(0.5分)2.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改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0.5分)理由:该建设工程项目为政府投资的,应该进行公开招标。(1分)(2)不妥之处: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0.5分)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1分)3.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的内容:(3分)(1)是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3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4.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0.5分)理由: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1.5分)(2)不妥之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0.5分)理由: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1.5分)(3)不妥之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0.5分)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0.5分)(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中包括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0.5分)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0.5分)5.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降价要求。(0.5分)理由: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0.5分)(2)不妥之处:签订的书面合同的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0.5分)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1.5分)(3)不妥之处: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会。(0.5分)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分)

(5)【◆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某市政府投资的一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l: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l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l人组成。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问题】

【◆参考答案◆】: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0.5分)(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0.5分)(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0.5分)(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0.5分)(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0.5分)(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0.5分)(7)其他的相关资料。(0.5分)2.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改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0.5分)理由:该建设工程项目为政府投资的,应该进行公开招标。(1分)(2)不妥之处: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0.5分)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1分)3.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的内容:(3分)(1)是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3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4.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0.5分)理由: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1.5分)(2)不妥之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0.5分)理由: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1.5分)(3)不妥之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0.5分)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0.5分)(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中包括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0.5分)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0.5分)5.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降价要求。(0.5分)理由: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0.5分)(2)不妥之处:签订的书面合同的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0.5分)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1.5分)(3)不妥之处: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会。(0.5分)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分)

(6)【◆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某市政府投资的一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l: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l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l人组成。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问题】

【◆参考答案◆】: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0.5分)(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0.5分)(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0.5分)(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0.5分)(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0.5分)(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0.5分)(7)其他的相关资料。(0.5分)2.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改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0.5分)理由:该建设工程项目为政府投资的,应该进行公开招标。(1分)(2)不妥之处: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0.5分)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1分)3.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的内容:(3分)(1)是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3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4.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0.5分)理由: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1.5分)(2)不妥之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0.5分)理由: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1.5分)(3)不妥之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0.5分)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0.5分)(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中包括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0.5分)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0.5分)5.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降价要求。(0.5分)理由: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0.5分)(2)不妥之处:签订的书面合同的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0.5分)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1.5分)(3)不妥之处: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会。(0.5分)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分)

(7)【◆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某市政府投资的一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l: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l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l人组成。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问题】

【◆参考答案◆】: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0.5分)(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0.5分)(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0.5分)(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0.5分)(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0.5分)(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0.5分)(7)其他的相关资料。(0.5分)2.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改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0.5分)理由:该建设工程项目为政府投资的,应该进行公开招标。(1分)(2)不妥之处: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0.5分)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1分)3.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的内容:(3分)(1)是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3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4.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0.5分)理由: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1.5分)(2)不妥之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0.5分)理由: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1.5分)(3)不妥之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0.5分)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0.5分)(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中包括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0.5分)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0.5分)5.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降价要求。(0.5分)理由: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0.5分)(2)不妥之处:签订的书面合同的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0.5分)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1.5分)(3)不妥之处: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会。(0.5分)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分)

(8)【◆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某市政府投资的一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l: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l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l人组成。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问题】

【◆参考答案◆】: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0.5分)(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0.5分)(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0.5分)(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0.5分)(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0.5分)(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0.5分)(7)其他的相关资料。(0.5分)2.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改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0.5分)理由:该建设工程项目为政府投资的,应该进行公开招标。(1分)(2)不妥之处: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0.5分)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1分)3.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的内容:(3分)(1)是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3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4.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0.5分)理由: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1.5分)(2)不妥之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0.5分)理由: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1.5分)(3)不妥之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0.5分)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0.5分)(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中包括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0.5分)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0.5分)5.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降价要求。(0.5分)理由: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0.5分)(2)不妥之处:签订的书面合同的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0.5分)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1.5分)(3)不妥之处: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会。(0.5分)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分)

(9)【◆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某市政府投资的一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l: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l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l人组成。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问题】

【◆参考答案◆】: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0.5分)(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0.5分)(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0.5分)(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0.5分)(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0.5分)(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0.5分)(7)其他的相关资料。(0.5分)2.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改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0.5分)理由:该建设工程项目为政府投资的,应该进行公开招标。(1分)(2)不妥之处: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0.5分)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1分)3.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的内容:(3分)(1)是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3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4.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0.5分)理由: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1.5分)(2)不妥之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0.5分)理由: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1.5分)(3)不妥之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0.5分)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0.5分)(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中包括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0.5分)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0.5分)5.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降价要求。(0.5分)理由: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0.5分)(2)不妥之处:签订的书面合同的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0.5分)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1.5分)(3)不妥之处: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会。(0.5分)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分)

(10)【◆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某市政府投资的一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l: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l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l人组成。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问题】

【◆参考答案◆】: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0.5分)(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0.5分)(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0.5分)(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0.5分)(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0.5分)(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0.5分)(7)其他的相关资料。(0.5分)2.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改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0.5分)理由:该建设工程项目为政府投资的,应该进行公开招标。(1分)(2)不妥之处: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0.5分)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1分)3.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的内容:(3分)(1)是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3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4.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0.5分)理由: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1.5分)(2)不妥之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0.5分)理由: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1.5分)(3)不妥之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0.5分)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0.5分)(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中包括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0.5分)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0.5分)5.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降价要求。(0.5分)理由: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0.5分)(2)不妥之处:签订的书面合同的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0.5分)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1.5分)(3)不妥之处: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会。(0.5分)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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