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相关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该相关事项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相关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该相关事项有()。

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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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相关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该相关事项有()。

(1)【◆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相关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该相关事项有()。
A.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B.一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达5%
C.变更公司形式
D.发行优先股

【◆参考答案◆】: A C D

【◆答案解析◆】: 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地方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C D

【◆答案解析◆】:阿瞬根据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1)国务院所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的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2)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综上,本题应选BC。

(3)【◆题库问题◆】:[判断题] 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均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纳税人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视同销售。

(4)【◆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一定期间内,债权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该期间为()。
A.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B.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9个月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6个月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9个月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民法通则》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选项A正确

(5)【◆题库问题◆】:[单选] 甲公司出卖一批钢材给乙公司,合同订立的日期是2013年3月1日,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材的所有权在乙公司付清货款时才转移。乙公司在2013年4月5日支付了第一笔货款,甲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在4月10日将钢材运到乙公司,乙公司检验并接受了钢材,5月10日付清余款。该钢材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  )。
A.2013年3月1日
B.2013年4月5日
C.2013年4月10日
D.2013年5月10日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阿瞬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因此,本题该钢材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2013年5月10日。 综上,本题应选D。

(6)【◆题库问题◆】:[单选] 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权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1)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本题中保证合同已经成立,有权主张保证债权;(2)以动产质押,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并未交付轿车,故质权未设立,不能主张质权(选项BCD错误)。

(7)【◆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甲酒厂外购小麦负担的进项税额及支付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分别说明理由。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4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1)外购一批小麦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支付给运输该批小麦的乙运输公司运费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2)外购一批高粱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因管理不善,购进的高粱当月发生霉变,霉变部分占购进部分的10%。(3)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作为原材料,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40万元,委托丙运输公司运输,取得的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万元。(4)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0万元。(5)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6)提供技术转让,取得收入10万元。已知:甲酒厂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答案解析◆】: ①甲酒厂外购小麦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为购买的小麦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应税项目,并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②支付的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得中抵扣。因为甲酒厂从乙运输公司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8)【◆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汇票持票人可以取得期前追索权的情形有()。
A.出票人被宣告破产
B.付款人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C.承兑附条件
D.承兑人被宣告破产

【◆参考答案◆】: B C D

【◆答案解析◆】:持票人取得期前追索权的情形主要有:(1)被拒绝承兑(包括承兑附条件)(选项C);(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不包括出票人)被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选项ABD)。

(9)【◆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B.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C.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D.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 C D

【◆答案解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题库问题◆】:[多选] 甲公司欠乙公司5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4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乙公司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撤销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公司主张
D.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40万元

【◆参考答案◆】: B C

【◆答案解析◆】:(1)选项A: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2)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3)选项BD: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而非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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