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某建筑公司中标了天津市某建设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在北京市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出现纠纷时由( )人民法院管辖江苏南通市某建筑公司中标了天津市某建设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在北京市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出现纠纷时由( )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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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某建筑公司中标了天津市某建设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在北京市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出现纠纷时由( )人民法院管辖

(1)【◆题库问题◆】:[单选] 江苏南通市某建筑公司中标了天津市某建设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在北京市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出现纠纷时由( )人民法院管辖
A.北京市
B.天津市
C.南通市
D.南京市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题库问题◆】:[单选] 关于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不良信息记录公布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6个月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审查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不理想的,可延长公布期限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审查整改情况,整改有效的,取消信息公布决定
D.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3)【◆题库问题◆】:[单选]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 ),应当重新招标。
A.8个
B.7个
C.5个
D.3个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考点:资格审查。

(4)【◆题库问题◆】:[单选] 在我国,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划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等( )个资质类别。
A.10
B.12
C.13
D.60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序列:施工总承包企业划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12个资质类别。考点:施工企业的类别和等级。

(5)【◆题库问题◆】:[单选] 工程监理单位与所监理工程的(  )有隶属关系时,不得承担该工程的监理业务。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施工单位
D.勘察单位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一级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厉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6)【◆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属于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权利的有(  )。
A.知情权
B.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
C.请求赔偿权
D.紧急避险权

【◆参考答案◆】:A B C D

【◆答案解析◆】:施工作业人员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一)施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二)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三)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四)紧急避险权(五)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六)请求民事赔偿权

(7)【◆题库问题◆】:[多选] 某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用后楼板出现裂缝,经鉴定是由于承包人偷工减料造成的,关于此项目质量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未经竣工验收使用此工程,由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B.承包人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对主体结构承担民事责任
C.承包人应当负责返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D.承包人应当负责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参考答案◆】:B D

【◆答案解析◆】: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施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8)【◆题库问题◆】:[单选]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考点: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9)【◆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责任中,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有( )。【2014】
A.定金
B.罚金
C.违约金
D.罚款

【◆参考答案◆】:A C

【◆答案解析◆】: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等。考点:违约金和定金

(10)【◆题库问题◆】:[多选]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 )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D.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参考答案◆】:A B D

【◆答案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汾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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