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库问题◆】:[问答题] 科学问题产生的途径?
【◆参考答案◆】:
①科学理论与科学实验之间矛盾。
②科学理论自身的矛盾。
③理论之间的争鸣与讨论。
④社会需要与现有技术手段之间的矛盾。
①科学理论与科学实验之间矛盾。
②科学理论自身的矛盾。
③理论之间的争鸣与讨论。
④社会需要与现有技术手段之间的矛盾。
(2)【◆题库问题◆】:[问答题,简答题] 科学性认识的特征是什么?
【◆参考答案◆】:(1)真理性。科学性认识要正确反映研究对象。(2)深刻性。科学性认识要正确反映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3)实证性。认识成果要能为实验所证明,理论体系要经得起实验,观察验证。(4)系统性。科学性认识要整体反映揭示研究对象。它是完整的理论整体。
(3)【◆题库问题◆】:[问答题,简答题] 简述关于判决性实验的争论及其启示。
【◆参考答案◆】:判决性实验是指,如果对同一研究对象,存在两个对立的假说H1和H2,并分别推断出互不相容的结论C1和C2,而且可以通过一个实验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符合C1(或C2),不符合C2(或C1),则认为这个实验肯定了H1(或H2),否定了H2(或H1),该实验就是关于假说H1和H2之间的判决性实验。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判决性实验不存在,因为一旦碰到反例,人们总可以适当调整理论体系的某一部分而保留另一部分;另一种观点认为,判决性实验是存在的。关于判决性实验的争论给人们的启示:观察、实验对假说的检验有确定的一面,也有不确定的一面。①其确定性表现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重复的科学的观察与实验总是具体的和确定的,它在支持一个假说的同时,又可能为证伪另一个假说提供科学事实。因此,在一定的科学背景下,判决性实验对检验假说有裁决作用。②其不确定性表现为:由于实验技术与有关的科学理论都在发展,已有的实验结果可能被否定或作出新的解释;又由于假说本身是有结构的和相互联系的,所以很难直接判定假说的哪一部分有错误。
(4)【◆题库问题◆】:[问答题,简答题] 组成公理化系统的一般程序?
【◆参考答案◆】:①选择只作公设的概念为基本概念,选择一类自明的陈述作为公理,它们是无须证明就被置入系统的;②制定推理(推导)规则,用以指导本系统的所有演算;③依据规则从原初概念推导出新的概念,从公理演绎出新的陈述;④遵循同样的步骤,从导出的陈述和公理中进一步导出其他陈述。
(5)【◆题库问题◆】:[单选] 科技进步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来自于:()
A.地区科技发展的不平衡性;
B.科技自身发展内在逻辑推压作用;
C.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拉引作用;
D.科学理论与科学实验的矛盾。
A.地区科技发展的不平衡性;
B.科技自身发展内在逻辑推压作用;
C.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拉引作用;
D.科学理论与科学实验的矛盾。
【◆参考答案◆】:C
(6)【◆题库问题◆】:[问答题,简答题] 科研选题的步骤?
【◆参考答案◆】:①文献调研和实际考察;②提出问题;③初步论证;④评议和确定课题。
(7)【◆题库问题◆】:[问答题] 系统的结构在何种意义上决定功能?
【◆参考答案◆】:
系统的结构决定系统功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
1.系统的环境和边界是系统功能存在和得以实现的条件,不是决定系统功能的内在根据。系统的环境制约着系统功能的发挥,在既定的环境下,不同的物质系统之所以具有不同甚至千差万别的功能,只能从系统内部的组成元素和结构去分析,系统的组成元素和组成元素的相互作用的结构才是决定系统整体功能的内在根据。系统的边界一方面将系统的质与环境的质区分开来,另一方面它又是联系系统和环境的输入输出方式的桥梁,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性质与程度是由边界的性质决定。边界的性质将会影响系统的功能的发挥,而不影响系统的结构。
2.系统的组成元素是系统具有某种功能的物质基础和物质载体,但它不直接决定系统的功能。组成元素的性质、种类和数量都决定着系统的性状和功能。同组成元素相比,系统的结构对系统性状、功能的决定作用更为直接。这是因为:系统的功能是系统整体所具有的,他是其组成元素本身不具有的,单从组成元素本身无法说明系统为什么会有这一功能。系统整体的性质,只能是组成元素之间相互协同作用的结果,而这些组成元素之间相互作用就是结构。
以上分析说明,在决定和影响系统功能的诸因素中,结构对于系统功能的决定作用最为直接和根本。从这种意义上可以说,系统组成元素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构是决定系统整体功能的内在依据,而系统的功能则是一定结构的外在表现。
系统的结构决定系统功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
1.系统的环境和边界是系统功能存在和得以实现的条件,不是决定系统功能的内在根据。系统的环境制约着系统功能的发挥,在既定的环境下,不同的物质系统之所以具有不同甚至千差万别的功能,只能从系统内部的组成元素和结构去分析,系统的组成元素和组成元素的相互作用的结构才是决定系统整体功能的内在根据。系统的边界一方面将系统的质与环境的质区分开来,另一方面它又是联系系统和环境的输入输出方式的桥梁,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性质与程度是由边界的性质决定。边界的性质将会影响系统的功能的发挥,而不影响系统的结构。
2.系统的组成元素是系统具有某种功能的物质基础和物质载体,但它不直接决定系统的功能。组成元素的性质、种类和数量都决定着系统的性状和功能。同组成元素相比,系统的结构对系统性状、功能的决定作用更为直接。这是因为:系统的功能是系统整体所具有的,他是其组成元素本身不具有的,单从组成元素本身无法说明系统为什么会有这一功能。系统整体的性质,只能是组成元素之间相互协同作用的结果,而这些组成元素之间相互作用就是结构。
以上分析说明,在决定和影响系统功能的诸因素中,结构对于系统功能的决定作用最为直接和根本。从这种意义上可以说,系统组成元素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构是决定系统整体功能的内在依据,而系统的功能则是一定结构的外在表现。
(8)【◆题库问题◆】:[问答题] 简述科学的否证发展模式
【◆参考答案◆】:
可以把理论不断经受否证检验而发展的过程简略地表示为:
其中代表问题,代表试探性理论,代表排除错误,代表新的问题。
科学就这样循环往复的进行。
可以把理论不断经受否证检验而发展的过程简略地表示为:
其中代表问题,代表试探性理论,代表排除错误,代表新的问题。
科学就这样循环往复的进行。
(9)【◆题库问题◆】:[问答题,简答题] 科学认识的总体结构是什么?
【◆参考答案◆】:选题---收集材料(观察和实验)----思维加工(概念,定律,原理,推论,假说)----验证(逻辑分析,实验)---科学理论建立
(10)【◆题库问题◆】:[问答题] 论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参考答案◆】: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依存链、关联链和渗透链,必然要求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地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样要自觉地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稳定和同步进化,推动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对这两种"作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好,特别是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自发性,这种自发性极易造成人与自然之间失衡。此外,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具有双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如果人类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自然规律,恰当地把握住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能不断地取得改造自然的成果,增强人类对自然的适应能力,提高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如果在对自然界更深层次的本质联系尚未认识到,人类与自然一定层次上的某种联系尚未把握住的情况下,改造自然,其结果要么自然内部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类社会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与自然的关系被破坏,因而受自然的报复也就在所难免。
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调发展关系,实现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
首先必须确立大自然观。现代意义上的自然观,真正视人类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从整体上把握住规律,并以此作为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基础。
其次,必须走出"人类中心"的误区,建立人与自然全面和谐共处和协调发展的关系。科学证明人类不过是众多生物种类中的一种,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万物的尺度,同时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类的认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况且人类的认识正确与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一点也不能离开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即实践),尤其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更是离不开人与自然的联系,在当今世界变革的大潮中,新出现的诸如"大科技观"、"持续发展观"、"生态价值观"等等,就是对"人类中心论"的否定。
其三,必须全方位的探讨自然的价值。不仅要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从自然中获取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使用价值;同时要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要树立大价值观念,即在评价一切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时,不仅要考虑其经济价值,而且要考虑其生态价值;不仅要考虑眼前价值,而且要考虑长远价值;不仅要考虑从自然中所得,还要考虑如何回报自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发展。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依存链、关联链和渗透链,必然要求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地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样要自觉地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稳定和同步进化,推动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对这两种"作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好,特别是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自发性,这种自发性极易造成人与自然之间失衡。此外,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具有双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如果人类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自然规律,恰当地把握住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能不断地取得改造自然的成果,增强人类对自然的适应能力,提高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如果在对自然界更深层次的本质联系尚未认识到,人类与自然一定层次上的某种联系尚未把握住的情况下,改造自然,其结果要么自然内部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类社会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与自然的关系被破坏,因而受自然的报复也就在所难免。
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调发展关系,实现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
首先必须确立大自然观。现代意义上的自然观,真正视人类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从整体上把握住规律,并以此作为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基础。
其次,必须走出"人类中心"的误区,建立人与自然全面和谐共处和协调发展的关系。科学证明人类不过是众多生物种类中的一种,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万物的尺度,同时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类的认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况且人类的认识正确与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一点也不能离开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即实践),尤其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更是离不开人与自然的联系,在当今世界变革的大潮中,新出现的诸如"大科技观"、"持续发展观"、"生态价值观"等等,就是对"人类中心论"的否定。
其三,必须全方位的探讨自然的价值。不仅要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从自然中获取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使用价值;同时要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要树立大价值观念,即在评价一切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时,不仅要考虑其经济价值,而且要考虑其生态价值;不仅要考虑眼前价值,而且要考虑长远价值;不仅要考虑从自然中所得,还要考虑如何回报自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