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史包括()西周的史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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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史包括()

(1)【◆题库问题◆】:[多选] 西周的史包括()
A.A.太史B.内史C.外史D.右史E.左史

【◆参考答案◆】:A, B, D, E

(2)【◆题库问题◆】:[单选] 下图为我国古代朝代更替示意图的某一片断。图中①②③代表的朝代分别是()
A.蜀东晋金
B.东汉南宋隋
C.蜀东晋隋
D.蜀西夏元

【◆参考答案◆】:C

(3)【◆题库问题◆】:[问答题] 古代的肉刑何时开始废除?

【◆参考答案◆】:汉文帝十三年(前167),齐国太仓令淳于意因犯罪被告发,朝廷下诏将其押解长安,淳于意无子,临行前骂五个女儿在自己有危难时没有一点用处。他的小女儿缇萦向朝廷上书说:"我伤心人死不能复活,遭受肉刑不能再复原,想改过自新也办不到。我愿到官府作奴婢赎父亲的刑罚,使他有自新的机会。"(《史记·孝文本纪》)汉文帝思之再三,肯定了自新的观点,按照丞相张苍的意见,下令废除肉刑。尽管汉文帝并未彻底废除肉刑,但使城旦、笞刑和死刑取代了延续两千余年的黥、劓、剕三种肉刑,也开启了废除宫刑的先例,从而奠定了笞、杖、徒、流、死封建五刑的基础。促成这次刑法史上重大改革的是缇萦,但她并不是引起汉文帝考虑改变刑律的根本原因,实际上是因为统治者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尽管犯罪者可以改过自新的思想被普遍接受,许多人仍不忘"斩止可以禁恶"。由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农民暴动频发,"复肉刑"的议论不绝于耳,几经反复,肉刑一直没有真正复行。北宋时由于农民起义狂澜迭起,为求酷刑威吓,施行刺配刑,虽然没有复肉刑之议,却承五代之制而实际恢复了古代肉刑中的黥刑(刺)。后世统治者虽轻易不愿蒙不仁之名,在法律条文上仍规定只用"笞杖徒流死"五刑,但有时也使用一些肉刑,任意而不任法。

(4)【◆题库问题◆】:[单选] 下面是革命老人张三晚年回忆1919年5月4日所看到的情景,其中有误的是()
A.北京大学学生在天安门前集会演讲
B.有个学生发给群众小旗帜,写着"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C.有个学生给盲人解释"还我青岛"的意思
D.他看到一些学生演讲时慷慨陈词

【◆参考答案◆】:B

(5)【◆题库问题◆】:[单选] 明成祖朱棣决定迁都北京是为了()
A.加强军事防御力量
B.加强对外交往
C.发展北方经济
D.结束北方封建割据

【◆参考答案◆】:A

(6)【◆题库问题◆】:[问答题] 古代的“比”、“例”指的是什么?

【◆参考答案◆】:比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断狱原则,又是两汉到南北朝时曾通行的一种法律形式。《礼记·王制》郑玄注:"已行故事曰比。"律无专条,取其相近者比拟用之谓之比。秦朝时很多案件的判决以"廷行事"即法庭成例为依据,如《法律答问》:"殴大父母,黥为城旦舂。今殴高大父母,何论?比大父母。"汉初肯定比附之制,汉高祖七年,"诏廷尉所不能决,谨具为奏,傅所当比律令以闻。"在转向比附情况下,"决事比"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形式,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取已经判决的案例作为审判的标准。由于以比断狱,司法机构出现了"奸滑巧法,转相比况",同罪异论,"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作为独立的法律形式,汉之后比不复存在,有关内容并入其他法律形式。北宋时原有"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的规定,后来为弥补敕的不足,如遇律、令、格、式所不载,则引具有法律效力的判例断案,使"例"成为一种法律形式,明清采用律例合编的体例,与宋朝的例的广泛运用有密切关系。

(7)【◆题库问题◆】:[单选] 左宗棠是我国历史上的民族英雄。下列与他相关的历史事件是()
A.虎门销烟
B.黄海海战
C.大败阿古柏
D.修建京张铁路

【◆参考答案◆】:C

(8)【◆题库问题◆】:[多选] 最早在中国筹建中国共产党的人是()。
A.陈独秀
B.李大钊
C.毛泽东
D.蔡和森

【◆参考答案◆】:A, B

(9)【◆题库问题◆】:[名词解释] 人牲

【◆参考答案◆】:祭祀时把人像牛羊狗猪等牲畜那样供奉给天地、祖先、山川、神灵的牺牲的简称。这是古代社会中一度盛行的社会习俗,早在史前时期即已出现。

(10)【◆题库问题◆】:[单选] 四月的爪哇岛,春光明媚,生机盎然。亚非约100个国家的领导人齐聚万隆,共同纪念60年前的亚非会议。那次会议上,周恩来提出了迄今仍具有强大生命力的()
A.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B."求同存异"方针
C.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
D."一国两制"构想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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