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己未买卖证券,也未建议他人买卖证券,但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只是接受内幕信息的人依此买卖证券的,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己未买卖证券,也未建议他人买卖证券,但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只是接受内幕信息的人依此买卖证券的,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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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己未买卖证券,也未建议他人买卖证券,但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只是接受内幕信息的人依此买卖证券的,不属于

(1)【◆题库问题◆】:[判断题]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己未买卖证券,也未建议他人买卖证券,但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只是接受内幕信息的人依此买卖证券的,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己未买卖证券,也未建议他人买卖证券,但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接受内幕信息的人依此买卖证券的,也属内幕交易行为。

(2)【◆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
A.邮政部门提供邮政服务的同时销售集邮商品
B.电信企业提供通讯服务的同时销售手机
C.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销售金银
D.冰箱生产企业销售冰箱并送货上门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选项A:邮政部门提供邮政服务的同时销售集邮商品,不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选项B:电信企业提供通讯服务的同时销售手机,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选项C: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销售金银,不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选项D:冰箱生产企业销售冰箱并送货上门,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3)【◆题库问题◆】:[单选] 某软件企业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度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该企业2014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A.65
B.45
C.75
D.20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企业2011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500×15%=75(万元)。

(4)【◆题库问题◆】:[多选] 我国的宏观调控部门主要有(  )。
A.国家发改委
B.财政部
C.中国人民银行
D.国家工商总局

【◆参考答案◆】:A B C

【◆答案解析◆】:阿瞬 题目问我国的宏观调控部门主要有哪些,这实质上是在问调控主体有哪些。 选项ABC,属于调控主体; 选项D ,属于调制主体。 综上,本题应选ABC。 Tips: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详见下表。

(5)【◆题库问题◆】:[单选] 2015年度某企业通过市政府向灾区捐款200万元,直接向受灾小学捐款30万元,两笔捐款均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该企业当年的利润总额为2 0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1 000
B.2 030
C.2 000
D.1 070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阿瞬 (1)企业通过市政府向灾区捐款200万元,属于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笔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2 000×12%=240(万元),实际捐赠额为200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无需调整; (2)直接向受灾小学的捐款3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30万元; (3)该企业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 000+30=2 030(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B。

(6)【◆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是: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选项A正确

(7)【◆题库问题◆】:[单选] 某食品加工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一批用于加工豆油,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20万元,该批大豆在运输途中发生了2%的合理损耗。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食品加工厂就上述业务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万元。
A.2.58
B.3.67
C.2.6
D.3.4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阿瞬 购进农产品,应按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运输途中发生了2%的合理损耗并非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此,本题中该食品加工厂就上述业务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13%=2.6(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C。

(8)【◆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
A.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B.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C.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
D.税收滞纳金

【◆参考答案◆】:B C D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可以税前扣除; 选项BCD,属于禁止税前扣除项目。 综上,本题应选BCD。Tips:根据规定,禁止扣除项目有:(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6)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计提的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在税前扣除。(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9)【◆题库问题◆】:[单选] 丙是丁公司采购专员,已离职。戊公司是丁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丙离职的事实,但当丙持丁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丁公司名义与戊公司洽购200吨面粉时,戊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戊公司可以催告丁公司追认合同,如丁公司在1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B.丙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戊公司有权在丁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BD:丙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而非无效合同)选项B中合同无效错误,选项D正确;(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在本题中,戊公司已经“知道”丙离职的事实,非“善意相对人”,戊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A: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10)【◆题库问题◆】:[单选]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行为可以由他人代理完成的是()。
A.订立遗嘱
B.登记结婚
C.租赁房屋
D.收养子女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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