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双方约定总价款为80万元。6月3日,甲公司就80万元货款全额开具2014年5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双方约定总价款为80万元。6月3日,甲公司就80万元货款全额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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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双方约定总价款为80万元。6月3日,甲公司就80万元货款全额开具

(1)【◆题库问题◆】:[单选] 2014年5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双方约定总价款为80万元。6月3日,甲公司就80万元货款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一笔货款45万元,6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二笔货款35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A.5月8日
B.6月3日
C.6月10日
D.6月25日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选项。

(2)【◆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进口货物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B.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C.委托他人销售货物的,为受托方售出货物的当天
D.将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参考答案◆】:A D

【◆答案解析◆】:阿瞬选项AD正确,均符合规定;选项B错误,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选项C错误,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综上,本题应选AD。Tips: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8)进口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题库问题◆】:[判断题]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孶息归买受人所有。(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阿瞬 根据《合同法》规定,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孶息,归买受人所有。 因此,本题表述正确。

(4)【◆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
A.邮政部门提供邮政服务的同时销售集邮商品
B.电信企业提供通讯服务的同时销售手机
C.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销售金银
D.冰箱生产企业销售冰箱并送货上门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选项A:邮政部门提供邮政服务的同时销售集邮商品,不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选项B:电信企业提供通讯服务的同时销售手机,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选项C: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销售金银,不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选项D:冰箱生产企业销售冰箱并送货上门,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5)【◆题库问题◆】:[单选]根据营改增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A.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应按照物流辅助服务征收增值税
B.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应按照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
C.纳税人提供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D.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选项AB: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应按照物流辅助服务征收增值税;选项C:纳税人提供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D: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6)【◆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有( )。
A.甲、乙两家钢材公司为应对经济不景气、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达成的限定钢材生产数量的协议
B.甲药厂和乙药店约定乙药店销售甲药厂的某种专利药品时,只能按某一固定价格出 售
C.某日化企业为促销一种新开发的护肤品,与所有经销商约定,销售产品时每瓶售价 不得超过120 元
D.生产同类产品的甲、乙公司约定,甲公司的产品在长江以北市场销售,乙公司的产 品在长江以南市场销售

【◆参考答案◆】: B D

【◆答案解析◆】: (1)选项A: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所达成的垄断协议,可以免于处罚(垄断协议行为的豁免); (2)选项B:属于法律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固定转售价格); (3)选项C:如果限定转售的“最低价格”,则属于法律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而本题限定的是转售的“最高价格”; (4)选项D:属于法律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划分市场)。

(7)【◆题库问题◆】:[判断题] 公司债权人可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阿瞬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8)【◆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出现一定情形时当然退伙,下列不属于有限合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
A.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有限合伙人死亡
C.有限合伙人被宣告破产
D.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有限合伙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选项B);(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选项C);(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D)。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因此,选项A错误。

(9)【◆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
A.2/3合伙人决定解散
B.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15天
C.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

【◆参考答案◆】:C D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选项B,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选项CD,属于法定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 综上,本题应选CD。

(10)【◆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2005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面积为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25年;租金每月1万元,以每年官方公布的通货膨胀率为标准逐年调整;乙公司应一次性支付两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甲公司依约交付了该房屋。2010年6月,乙公司为改善条件,未经甲公司同意,在该房屋内改建一间休息室,并安装了整体橱柜等设施。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拆除该休息室及设施,乙公司拒绝。其后该地区房屋价格飙升,租金大涨,甲公司要求提高租金,乙公司拒绝。甲公司遂欲出售该房屋,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表示不购买。甲公司于2012年9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要求: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租赁合同约定的25年租期效力如何?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后,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答案解析◆】:(1)20年的部分有效,5年的部分无效。根据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本题中,租赁合同约定的25年租期中的20年的部分是符合规定的,5年的部分无效。(2)有权。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本题中,乙公司改建休息室、安装整体橱柜等设施,未经甲公司同意,所以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3)有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丙公司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在乙公司的租期内,所以不影响乙公司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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