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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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1)【◆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人民法院可以电话传唤双方当事人
C.审理案件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已经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选项AB: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选项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 选项D: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2)【◆题库问题◆】:[单选] 2014年5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双方约定总价款为80万元。6月3日,甲公司就80万元货款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一笔货款45万元,6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二笔货款35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A.5月8日
B.6月3日
C.6月10日
D.6月25日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选项。

(3)【◆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汇票背书行为无效的有()。
A.附有条件的背书
B.只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进行转让的背书
C.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
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其后手又进行背书转让的

【◆参考答案◆】: B C

【◆答案解析◆】:(1)选项A: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但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2)选项BC: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3)选项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该背书有效,但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4)【◆题库问题◆】:[多选] 甲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候选人中,没有资格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王某,因侵占财产判刑,3年前刑满释放
B.张某,甲上市公司投资的某全资子公司的法律顾问
C.赵某,个人负债100万元到期未偿还
D.李某,甲上市公司某监事的妹妹

【◆参考答案◆】:A B C D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C,属于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学们要注意,当事人丧失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同时也丧失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 选项B,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 选项D,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 综上,本题应选ABCD。 Tips: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主要社会关系: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5)【◆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丙公司可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2016年3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一批设备,价款为100万元。同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了以自己为出票人、其开户行W银行为付款人、乙公司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的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一张,并在该汇票上签章。 3月20日,乙公司向丙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价款为100万元,因此欲将其所持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要求对该汇票提供票据保证,鉴于丁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于是乙公司请求丁公司提供担保。后丁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 3月27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4月2日,丙公司持票向W银行提示付款。W银行以甲公司经营状况不景气、即将解散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退票理由书交给丙公司。丙公司欲行使追索权。要求: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参考答案◆】: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乙公司、丁公司行使追索权。

【◆答案解析◆】:略

(6)【◆题库问题◆】:[单选] 甲通过互联网散布竞争对手乙的产品中掺杂有害物质的虚假信息,致使乙的商品信誉在消费者心中降低,给乙造成巨大损失。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规定,甲的行为是( )。
A.虚假宣传
B.欺骗性标示
C.诋毁商誉
D.仿冒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传播有关竞争对手的虚假信息,以破坏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本题中,甲通过互联网散布竞争对手乙的产品中掺杂有害物质的虚假信息,致使乙的商品信誉在消费者心中降低,属于诋毁商誉行为。

(7)【◆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甲、乙、丙、丁、戊于2010年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下称A公司),出资比例为22%、30%、20%、20%、8%。2014年A公司发生有关事项如下:  (1)3月,甲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请求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按期召集了股东会,会议就A公司为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甲、乙、戊赞成,丙、丁反对,股东会作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  (2)6月,因A公司实力明显增强,乙提议将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此董事会按期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就变更公司形式事项进行表决时,乙、丙、丁赞成,甲、戊反对,股东会作出了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简要说明理由。  (2)股东会作出的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答案解析◆】:(1)甲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本题中,由于A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甲的出资比例为22%,所以代表的表决权达到了1/10以上,故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股东会作出的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不合法。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本题中,甲作为接受担保的股东,未回避表决,故决议不合法。(3)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合法。根据规定,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题中,由于A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投赞成票的乙、丙、丁的表决权为70%>2/3,故决议通过。

(8)【◆题库问题◆】:[判断题]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9)【◆题库问题◆】:[判断题] 我国《证券法》规定,允许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我国《证券法》规定,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10)【◆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伪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票据伪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的人变更票据金额的行为
B.被伪造人应向善意且支付了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C.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D.伪造人因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故不承担票据责任之外的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2)选项B: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3)选项D: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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