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库问题◆】:[单选] 王某、陈某、刘某于2015年2月分别出资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6月查实王某的机器设备10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4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王某应补交其差额60万元
C.如果王某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王某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陈某和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A.王某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王某应补交其差额60万元
C.如果王某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王某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陈某和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阿瞬 选C表述错误,选项ABD表述正确,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本题应选C。
(2)【◆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伪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票据伪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的人变更票据金额的行为
B.被伪造人应向善意且支付了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C.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D.伪造人因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故不承担票据责任之外的民事责任
A.票据伪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的人变更票据金额的行为
B.被伪造人应向善意且支付了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C.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D.伪造人因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故不承担票据责任之外的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错误,票据的伪造主要是针对“签章”,变更签章以外的的其他事项(如票据金额、付款日期等)属于票据的伪造; 选项B错误,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选项C正确,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持票人依法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选项D正确,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本题应选C。
(3)【◆题库问题◆】:[单选] 甲公司购进一台价值120万元的机器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60万元,但未约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后保险期间发生了保险事故,造成该设备实际损失80万元;甲公司为防止损失的扩大,花费了6万元施救费。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支付给甲公司的保险金的数额是()。
A.46万元
B.60万元
C.80万元
D.86万元
A.46万元
B.60万元
C.80万元
D.86万元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1)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2)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按照50%(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即60万÷120万)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80×50%=40万元),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本题中,保险公司应赔偿40万元+6万元=46万元。
(4)【◆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
A.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B.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C.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
D.税收滞纳金
A.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B.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C.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
D.税收滞纳金
【◆参考答案◆】:B C D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可以税前扣除; 选项BCD,属于禁止税前扣除项目。 综上,本题应选BCD。Tips:根据规定,禁止扣除项目有:(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6)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计提的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在税前扣除。(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5)【◆题库问题◆】:[多选]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参考答案◆】: A B D
【◆答案解析◆】:(1)选项AB: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选项A)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选项B),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6)【◆题库问题◆】:[单选] 工程师周某在迅腾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周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迅腾公司
B.如周某没有利用迅腾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周某
C.周某主要利用了迅腾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周某
D.如周某辞职后到迅腾公司,1年内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周某
A.周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迅腾公司
B.如周某没有利用迅腾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周某
C.周某主要利用了迅腾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周某
D.如周某辞职后到迅腾公司,1年内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周某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B:在本职工作中(无论是否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无论是否利用了自己的业余时间)作出的发明创造(新鼠标),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2)选项C: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新型手机),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3)选项D: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7)【◆题库问题◆】:[单选] 某有限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吸收甲为有限合伙人,关于甲入伙前有限企业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甲不承担责任
B.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A.甲不承担责任
B.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阿瞬 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而非实缴)为限承担责任。 综上,本题应选C。
(8)【◆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2014年10月20日,甲向乙购买一批原材料,价款为30万元。因乙欠丙30万元,故甲与乙约定由乙签发一张甲为付款人、丙为收款人的商业汇票,乙于当日依约签发汇票并交付给丙,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2014年11月15日,丙向甲提示付款时,甲以乙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乙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甲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答案解析◆】:(1)甲以乙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如出票人与票据债务人存在合同纠纷、出票人存入票据债务人的资金不够)对抗持票人。本题中,甲不得以乙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为由对抗丙。(2)甲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在本题中,甲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
(9)【◆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应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的有( )。
A.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
B.买受人已受领标的物,但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标的物的单证
C.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未前往提货
D.因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而将标的物提存
A.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
B.买受人已受领标的物,但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标的物的单证
C.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未前往提货
D.因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而将标的物提存
【◆参考答案◆】: B C D
【◆答案解析◆】: 选项A: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10)【◆题库问题◆】:[判断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
A.正确
B.错误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属于营改增中的现代服务业的应税范围,其中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