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

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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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

(1)【◆题库问题◆】:[判断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属于营改增中的现代服务业的应税范围,其中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2)【◆题库问题◆】:[多选] 京海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了一名监事赵某。赵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向股东会提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的职务
B.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
C.制订公司分立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考答案◆】: A D

【◆答案解析◆】:监事会的职权为:(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董事会职权为:(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4)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选项BC是董事会的职权

(3)【◆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计算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 年度取得销售收入8800 万元,销售成本为5000 万元,会计利润为845 万元,2012 年,甲企业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如下:(1)在管理费用中,发生业务招待费140 万元,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280 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2)在销售费用中,发生广告费700 万元,业务宣传费140 万元。(3)发生财务费用900 万元,其中支付给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借款利息700 万元,年利率为7%,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通过减灾委员会向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的捐款50 万元,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 万元。(5)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实发工资总额500 万元,并实际列支职工福利费105 万元,上缴工会经费10 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 万元。已知: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参考答案◆】: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80×50%=140(万元)。

【◆答案解析◆】: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4)【◆题库问题◆】:[单选]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有关该类企业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企业设立股东会,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B.企业设立董事会,决定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C.企业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
D.董事任期为5年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B:合营企业不设立股东会,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2)选项C: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3)选项D:合营企业的董事任期为4年。

(5)【◆题库问题◆】:[单选] 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A选项,甲厂10月8日的发函的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订合同的要约,为要约邀请。 B选项,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是一个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为要约。 C选项,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对原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应视为“新要约”。 D选项,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是对原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应视为“新要约”。 所以,D选项错误。

(6)【◆题库问题◆】:[判断题] 钱某持有长江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表决权的15%,是长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钱某以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7)【◆题库问题◆】:[判断题]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只是受益人丧失受益权,并不能免除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8)【◆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是按照(  )确定所得来源地。
A.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B.机构、场所所在地
C.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D.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住所地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阿瞬 根据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综上,本题应选C。

(9)【◆题库问题◆】:[单选]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2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250
B.200
C.150
D.100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10%=100(万元)。

(10)【◆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2010年8月8日,王某接受甲上市公司(以下称甲公司)委托,为甲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非股票发行);2010年9月8日,该审计报告公开;2010年9月10日,王某将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卖出。 甲公司的监事李某,持有甲公司股份10000股;2010年9月10日,一次性卖出3000股。 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刘某,2010年2月1日离职;2010年9月10日,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10000股一次性卖出。 2010年3月1日,乙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甲公司10%的股份,2010年5月10日,乙证券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全部卖出。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李某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刘某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乙证券公司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王某卖出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除上述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在本题中,2009年9月10日在文件公开后5日内,王某卖出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2)李某卖出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题中,甲公司监事李某持有甲公司股份10000股,一次性卖出3000股,3000/10000=30%,超过了法定比例。 (3)刘某卖出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本题中,刘某2010年2月1日离职,2010年9月10日卖出,超过半年,符合规定。 (4)乙证券公司卖出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答案解析◆】:Linda (1)王某卖出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除上述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在本题中,2009年9月10日在文件公开后5日内,王某卖出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2)李某卖出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题中,甲公司监事李某持有甲公司股份10000股,一次性卖出3000股,3000/10000=30%,超过了法定比例。(3)刘某卖出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本题中,刘某2010年2月1日离职,2010年9月10日卖出,超过半年,符合规定。(4)乙证券公司卖出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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