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库问题◆】:[单选] 某超市2013年实发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9万元;2014年实发工资总额12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8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超市在计算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万元。
A.25
B.28
C.30
D.32
A.25
B.28
C.30
D.32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1)2013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000×2.5%=25(万元),实际发生额为29万元,所以2013年税前只能扣除25万元,其余4万元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扣除; (2)2014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200×2.5%=3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额为28万元,所以28万元准予在2014年税前全额扣除,而且2013年尚未扣除结转至本年的4万元也可以在限额30万元内扣除,但是只能扣除2万元,所以2014年税前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0万元,其余2万元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股票发行必须同股同价
B.股票发行价格可以低于票面金额
C.向发起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D.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A.股票发行必须同股同价
B.股票发行价格可以低于票面金额
C.向发起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D.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公司法》规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选项B低于票面金额,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公司法》规定: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额。选项A正确。 《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CD选项,正确。
(3)【◆题库问题◆】:[判断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A.正确
B.错误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4)【◆题库问题◆】:[单选]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须在1个月内向乙公司提供200台电视机,总价款100万元。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约定向甲公司交付了定金20万元。甲公司依约分两批发运电视机,不料,第一批100台电视机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泥石流,致使电视机全部毁损;第二批100台电视机在运输过程中被甲公司的债权人丙强行扣押、变卖,最终,乙公司未能收到电视机,欲向甲公司主张定金责任。根据担保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定金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无须承担定金责任,因为没有交付电视机是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原因导致的,甲公司没有过错
B.甲公司须承担全部定金责任,因为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将电视机交付
C.甲公司只须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第一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D.甲公司只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第二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A.甲公司无须承担定金责任,因为没有交付电视机是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原因导致的,甲公司没有过错
B.甲公司须承担全部定金责任,因为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将电视机交付
C.甲公司只须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第一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D.甲公司只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第二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阿瞬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本题中,第一批电视机因不可抗力导致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第二批电视机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未能交付,适用定金罚则。 综上,本题应选C。
(5)【◆题库问题◆】:[单选]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2月外购原材料X,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0.17万元,将其全部领用生产免税甲产品,销售免税甲产品取得销售收入25万元;外购原材料Y,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万元,将其全部领用生产免税乙产品和应税丙产品,销售免税乙产品取得销售收入30万元,销售应税丙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70万元;外购原材料Z,取得普通发票,支付价税合计金额9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12.8
B.10
C.11.9
D.8.4
A.12.8
B.10
C.11.9
D.8.4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阿瞬 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购进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70÷(30+70)]=3.5(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70×17%-3.5=8.4(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D。
(6)【◆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
A.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B.对商品的质量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
C.以明示入账方式给交易对方折扣
D.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
A.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B.对商品的质量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
C.以明示入账方式给交易对方折扣
D.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
【◆参考答案◆】: A B D
【◆答案解析◆】: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多样,包括:(1)欺骗性标示行为(选项AB);(2)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选项D);(3)诋毁商誉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 选项C 是正当竞争,不选。
(7)【◆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机关中,有权对个人储蓄存款采取扣划措施的是()。
A.检查机关
B.税务机关
C.公安机关
D.审计机关
A.检查机关
B.税务机关
C.公安机关
D.审计机关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有权依法采取查询、冻结和扣划措施的只有“人民法院、税务机关和海关”。
(8)【◆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被追索人在向持票人支付有关金额及费用后,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下列各项中,属于被追索人可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清偿的款项有()。
A.被追索人发出追索通知书的费用
B.被追索人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利息
C.持票人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
D.持票人因票据金额被拒绝支付而导致的利润损失
A.被追索人发出追索通知书的费用
B.被追索人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利息
C.持票人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
D.持票人因票据金额被拒绝支付而导致的利润损失
【◆参考答案◆】:A B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B属于,根据规定,再追索权的范围包括:已经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其利息、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选项C不属于,该项属于追索权的范围; 选项D不属于,追索金额中不包括“间接损失”。 综上,本题应选AB。 Tips:(1)首次追索权的范围:汇票金额、利息、取得拒绝证明的费用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不包括间接损失,因此选项D错误;(2)再追索权的范围:已经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其利息、发出通知书的费用,因此选项C错误;【提个醒】同学们,题干问的是再追索权的范围。再追索权的范围包括发出通知书的费用,但不包括取得拒绝证明的费用。
(9)【◆题库问题◆】:[多选]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特定地域的人民法院管辖,对该类纠纷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原告住所地法院
B.被告住所地法院
C.票据出票地法院
D.票据支付地法院
A.原告住所地法院
B.被告住所地法院
C.票据出票地法院
D.票据支付地法院
【◆参考答案◆】:B D
【◆答案解析◆】:阿瞬 根据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有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本题应选BD。
(10)【◆题库问题◆】:[单选] 2015年5月甲公司向非关联企业乙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半年,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已知甲、乙公司都是非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年利率为7.8%,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为()万元。
A.7.8
B.10
C.3.9
D.5
A.7.8
B.10
C.3.9
D.5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阿瞬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本题中,该100万元借款半年的利息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00×7.8%×6/12=3.9(万元),实际发生利息费用支出=100×10%×6/12=5(万元),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为3.9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