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生物资产的有关规定正确的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生物资产的有关规定正确的是(  )。

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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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生物资产的有关规定正确的是(  )。

(1)【◆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生物资产的有关规定正确的是(  )。
A.经济林是生产性生物资产
B.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C.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依据
D.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参考答案◆】:A C D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B错误,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选项ACD正确,均符合规定。 综上,本题应选ACD。

(2)【◆题库问题◆】:[多选]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的有()。
A.乙公司申请注销法人资格
B.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C.丁公司被宣告破产
D.丁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参考答案◆】: C 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期前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情况为:1.拒绝承兑(包括承兑附条件);2.承兑人(丁公司)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3.承兑人(丁公司)或者付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选项CD正确

(3)【◆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收入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收到货款或索取货款凭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被投资企业以股权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投资企业应作为股息、红利收入,相应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D.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参考答案◆】:A D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D正确,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B错误,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选项D错误,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综上,本题应选AD。

(4)【◆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C.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 日内,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除非出现竞争要约
D.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选项A: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证券法》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 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除非出现竞争要约。CD选项正确。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B选项正确。

(5)【◆题库问题◆】:[单选] 16岁的小林参加中学生科技创意大赛,其作品“厨房定时器”获得组委会奖励。张某对此非常感兴趣,现场支付给小林5万元,买下该作品的制作方法。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该合同可撤销,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该合同无效,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该合同有效,因该合同对小林而言是纯获利益的
D.该合同效力待定,因需要由小林的法定代理人决定是否追认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当然有效。在本题中,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订立的并不是纯获利益的合同,所以是效力待定的。D选项正确。

(6)【◆题库问题◆】:[单选] 李某于2007年1月1日向专利局提出一份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后,2007年7月1日予以公布。2009年4月1日申请人请求进行实质审查,2009年8月1日被授予发明专利权。该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起计算。
A.2007年7月1日
B.2007年1月1日
C.2008年4月1日
D.2008年8月1日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本题中,李某家于2007年1月1日向专利局提出一份发明专利申请,所以保护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起计算,选项B正确。

(7)【◆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甲自行决定变更企业地点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DUI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甲自行决定变更企业地点。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好朋友戊入伙。在征得甲同意后,乙即安排戊参与合伙事务。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参考答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本题中甲自行决定变更企业地点不符合规定。

【◆答案解析◆】:阿瞬 略。

(8)【◆题库问题◆】:[单选] 南方公司为购买货物而将所持有的汇票背书转让给北方公司,但因担心以此方式付款后对方不交货,因此在背书栏中记载了“北方公司必须按期保质交货,否则不付款”的字样。北方公司在收到票据后没有按期交货。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票据无效
B.背书有效,乙的后手持票人应受上述记载约束
C.背书有效,但是上述记载没有汇票上的效力
D.背书无效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本题中,南方公司虽然在汇票背书栏中附加相关条件,只是条件本身没有效力,并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背书行为仍是有效。选项C正确

(9)【◆题库问题◆】:[判断题]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阿瞬 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同学们这里要注意有约定,先看约定,再看法定。 因此,本题表述正确。

(10)【◆题库问题◆】:[单选] 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阿瞬老师: 选项A符合,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中无价格,内容不具体、确定,属于要约邀请; 选项B符合,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明确了价格使得内容具体、确定,构成要约; 选项C符合,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对乙厂10月10日的要约价格进行了修改(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 选项D不符合,乙厂10月19日的复函,对甲厂10月12日的要约价格进行了修改,构成新要约,甲厂10月12日的要约失效;由于甲厂10月12日的要约已经失效,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应视为新要约。 综上,本题应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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