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自愿履行了义务后,可以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恢复原状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
A.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自愿履行了义务后,可以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恢复原状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选项BC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题库问题◆】:[多选]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进口货物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B.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C.委托他人销售货物的,为受托方售出货物的当天
D.将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A.进口货物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B.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C.委托他人销售货物的,为受托方售出货物的当天
D.将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参考答案◆】: A D
【◆答案解析◆】: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8)进口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选项B: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选项C: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选项AD正确
(3)【◆题库问题◆】:[单选] 某市车辆清洗业协会在与本市各洗车企业协商后,于2014年7月5日向该市区200多个洗车企业发布《关于规范机动车辆清洗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全市机动车清洗行业收费指导价为:小型车辆单次洗车20元,中型车辆单次洗车30~40元,大型车辆单次洗车50~60元。新标准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该行为被反垄断主管机关认定为垄断。该市车辆清洗业协会的上述行为,属于《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的具体类型是()。
A.限制市场准入
B.纵向垄断协议
C.独家交易
D.横向垄断协议
A.限制市场准入
B.纵向垄断协议
C.独家交易
D.横向垄断协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决议或其他协同一致的方式确定、维持或者改变价格的行为,属于“固定价格”(横向垄断协议)。选项D正确。
(4)【◆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效力层级位于第三位的是()。
A.法
B.宪法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法规
A.法
B.宪法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法规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法律渊源的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选项D正确
(5)【◆题库问题◆】:[单选] 章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章某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A.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阿瞬 这道题实质是在考,有限合伙人的哪些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选项ACD,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选项B,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综上,本题应选B。 Tips: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6)【◆题库问题◆】:[判断题] 某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1亿元,2016年拟增发股票2亿股,其中一部分采用配售的方式发售,那么该配售股份数量最多不应超过6 000万股。()
A.正确
B.错误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阿瞬根据规定,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本题中,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为3 000万元。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7)【◆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选项中,属于仲裁协议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B.仲裁事项
C.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D.选定的解决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B.仲裁事项
C.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D.选定的解决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参考答案◆】:A B C
【◆答案解析◆】:阿瞬 仲裁协议应具有下列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综上,本题应选ABC。
(8)【◆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各项收入中属于地方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有()。
A.地方政府本级收入
B.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收入
C.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返还收入
D.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A.地方政府本级收入
B.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收入
C.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返还收入
D.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参考答案◆】:A B C
【◆答案解析◆】:阿瞬 根据我国《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政府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选项D,属于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综上,本题应选ABC。
(9)【◆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甲公司对新型洗涤剂和洗洁精的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居民企业甲公司主要从事日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4年有关涉税事项如下: (1)为了推广新型洗涤剂,公司推出了“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凡购买一件售价40元(不含税)新型洗涤剂的,附赠一瓶原价10元(不含税)的洗洁精。公司按照每件40元确认了新型洗涤剂的销售收入,按照每瓶10元确认了洗洁精的销售收入。 (2)发生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2万元。其中,列支检测仪器的折旧费2万元,该检测仪器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日常生产的常规性检测。 (3)4月购进一台机器设备并投入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0万元,税额102万元(已抵扣),公司按照5年直线法计提了折旧。该设备不符合加速折旧的条件,计算折旧的年限为10年,不考虑净残值。 (4)以一项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原值为5000万元,评估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评估增值3000万元计入了当期收益。 (5)向环保部门支付罚款5万元,支付诉讼费1万元。 (6)向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10万元。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答案解析◆】: 甲公司对新型洗涤剂和洗洁精的销售收入的确认不正确。 理由: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企业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商品的,其赠品不属于捐赠,应按各项商品的价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其商品价格应以公允价格计算。甲公司应确认每件洗涤剂销售收入=40×40/(40+10)=32(元),确认每瓶洗洁精销售收入=40×10/(40+10)=8(元)。
(10)【◆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A市甲企业(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度取得销售收入7800万元,销售成本为4600万元,会计利润为800万元。2014年,甲企业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如下:(1)在管理费用中,发生业务招待费70万元,支付给其他企业管理费20万元,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16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2)在销售费用中,发生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140万元;(3)发生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年初从关联企业借款l200万元,支付全年的利息费用90万元,已知关联企业对该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额为480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5.8%;(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通过非营利组织向贫困地区的捐款50万元,银行罚息10万元,支付给环境保护局的罚款7万元;(5)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实发工资总额500万元(其中包含残疾人员工资50万元),并实际列支职工福利费105万元,上缴工会经费10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已知: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1)计算管理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3)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5)计算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6)计算甲企业2014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7)计算甲企业2014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1)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70×60%=42(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7800×5‰=39(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39=31(万元);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支付给其他企业管理费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应加计扣除的金额=160×50%=8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管理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31-20=29(万元);(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限额=7800×15%=1170(万元),大于实际发生额(700+140=840万元),因此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全部扣除,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3)企业从关联企业借款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480×2×5.8%=55.68(万元),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55.68=34.32(万元);(4)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800×12%=96(万元),实际捐赠支出5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银行罚息准予据实在税前扣除;支付给环境保护局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万元;(5)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职工工资可加计扣除5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支出额为105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70=35(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上缴工会经费10万元,可以全部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支出额为2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2.5=7.5(万元);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35-7.5=7.5(万元);(6)甲企业2014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800-29+34.32+7-7.5=804.82(万元);(7)甲企业2014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804.82×25%=201.21(万元)。
【◆答案解析◆】:(1)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70×60%=42(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7800×5‰=39(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39=31(万元);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支付给其他企业管理费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应加计扣除的金额=160×50%=8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管理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31-20=29(万元);(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限额=7800×15%=1170(万元),大于实际发生额(700+140=840万元),因此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全部扣除,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3)企业从关联企业借款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480×2×5.8%=55.68(万元),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55.68=34.32(万元);(4)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800×12%=96(万元),实际捐赠支出5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银行罚息准予据实在税前扣除;支付给环境保护局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万元;(5)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职工工资可加计扣除5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支出额为105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70=35(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上缴工会经费10万元,可以全部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支出额为2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2.5=7.5(万元);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35-7.5=7.5(万元);(6)甲企业2014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800-29+34.32+7-7.5=804.82(万元);(7)甲企业2014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804.82×25%=201.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