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A.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的
B.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瑕疵而拒收货物的
C.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买受人违反约定未前往提货的
D.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买卖双方未就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做特别约定的
A.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的
B.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瑕疵而拒收货物的
C.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买受人违反约定未前往提货的
D.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买卖双方未就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做特别约定的
【◆参考答案◆】: A C D
【◆答案解析◆】:(1)选项A: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选项B: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3)选项C: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4)选项D: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2)【◆题库问题◆】:[多选] 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平板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9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9000元,但我想5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5000元将平板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参考答案◆】: B D
【◆答案解析◆】:Linda老师:(1)选项AB:乙超越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本题中,甲授权乙的价格为不低于9000元,结果乙却5000元卖给丙,超越了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乙的行为为无权代理,但是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并非无效;(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有撤销权,乙并非相对人,根本无撤销权。在本题中,丙在明知道乙没有权利以低价出售平板电脑的情况下仍然购买了电脑,属于恶意相对人,不属于善意相对人,所以丙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被代理人甲有追认权。
(3)【◆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是()。
A.合伙人的出资
B.合伙企业取得的专利权
C.合伙企业接受的捐赠
D.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
A.合伙人的出资
B.合伙企业取得的专利权
C.合伙企业接受的捐赠
D.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①合伙人的出资(选项A); ②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的公共积累资金、未分配的盈余、合伙企业债权、合伙企业取得的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财产权利(选项B); ③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合伙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如合法接受的赠与财产等(选项C); 选项D: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因未取得所有权,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
(4)【◆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营企业董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
B.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
C.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D.董事会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A.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
B.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
C.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D.董事会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参考答案◆】: A C
【◆答案解析◆】:(1)选项B:合营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2)选项D: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5)【◆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的对物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而发生的事由所进行的抗辩。下列情形中,属于对物抗辩的理由有()。
A.背书不连续
B.票据被伪造
C.票据债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D.直接后手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A.背书不连续
B.票据被伪造
C.票据债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D.直接后手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参考答案◆】: A B C
【◆答案解析◆】:对物抗辩的情形为:(1)票据行为不成立而为的抗辩(如票据应记载的内容有欠缺、票据债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背书不连续、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有瑕疵);(2)依票据记载不能提出请求而为的抗辩(如票据未到期、付款地不符);(3)票据载明的权利已经消灭或者因失效而为的抗辩(如票据债权因付款、抵销、提存、免除、除权判决、时效届满而消灭);(4)票据权利的保全手续欠缺而为的抗辩(如应作成拒绝证明而未作);(5)票据上有伪造、变造情形而为的抗辩。 对人抗辩的情形为: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选项D:属于“对人抗辩”。选项ABC正确
(6)【◆题库问题◆】:[多选]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为3年,在租赁期间,甲又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如丙购买了该房屋,则丙有权决定甲、乙之间的原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B.甲应当提前通知乙房屋将要出售
C.乙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于丙购买该房屋
D.甲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甲未取得乙的同意
A.如丙购买了该房屋,则丙有权决定甲、乙之间的原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B.甲应当提前通知乙房屋将要出售
C.乙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于丙购买该房屋
D.甲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甲未取得乙的同意
【◆参考答案◆】: B C
【◆答案解析◆】:(1)选项BCD: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2)选项A: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7)【◆题库问题◆】:[判断题]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缴付出资后,应当由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 )
A.正确
B.错误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 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企业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8)【◆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税务处理,说法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B.纳税人采取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C.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交易双方都应作购销业务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D.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应按新金银首饰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金银首饰的收购价格
A.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B.纳税人采取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C.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交易双方都应作购销业务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D.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应按新金银首饰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金银首饰的收购价格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销售额。选项D不正确。
(9)【◆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汇票持票人可以取得期前追索权的情形有()。
A.出票人被宣告破产
B.付款人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C.承兑附条件
D.承兑人被宣告破产
A.出票人被宣告破产
B.付款人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C.承兑附条件
D.承兑人被宣告破产
【◆参考答案◆】:B C D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BCD可以,选项A不可以,根据规定,持票人取得期前追索权的情形主要有:(1)被拒绝承兑(包括承兑附条件);(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不包括出票人)被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综上,本题应选BCD。
(10)【◆题库问题◆】:[单选] 2015年度某企业通过市政府向灾区捐款200万元,直接向受灾小学捐款30万元,两笔捐款均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该企业当年的利润总额为2 0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1 000
B.2 030
C.2 000
D.1 070
A.1 000
B.2 030
C.2 000
D.1 070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阿瞬 (1)企业通过市政府向灾区捐款200万元,属于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笔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2 000×12%=240(万元),实际捐赠额为200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无需调整; (2)直接向受灾小学的捐款3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30万元; (3)该企业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 000+30=2 030(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B。